浏览量:1708 发布时间:2023-03-21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办发〔2023〕2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掌握减租政策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政策措施》,准确掌握租金减免政策,切实将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个月租金。
二、主动落实减租政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租金减免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执行《政策措施》,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政策措施》、积极宣传减租政策,做好政策解答,营造政策执行的良好氛围,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三、加大组织督导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减租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认真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减租任务。
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