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896 发布时间:2024-08-27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17775—2024)(以下简称《标准》),代替2003年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成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标准》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明确,旅游景区是以旅游资源为依托,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和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或区域。《标准》在原有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基础上,积极响应新的时代要求和市场需求,聚焦景区游览服务的功能定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提出了旅游资源价值、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文旅融合、智慧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具体要求,以更好地规范、引领和促进旅游景区的科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全面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服务和运营水平,推动旅游景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智慧应用、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增强景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有效发挥旅游景区在促进消费升级、带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升生活品质、构筑精神家园、展示中国(地区)形象、增进文明互鉴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地区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024年8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17775—2024)》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新《标准》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出台,为旅游景区的科学建设和质量提升提供了重要技术指引,对引领旅游景区规范化发展作用十分显著。标准发布实施后,我国的A级旅游景区规模不断扩大,类型日益丰富,品质明显提升,发展空间逐渐拓展,管理体制更加多元,成为带动旅游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其主体地位和社会贡献进一步增强。
但是,2003年版标准实施已有20多年,其间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旅游市场需求和旅游景区发展态势都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尤其在新的发展阶段,文化和旅游行业正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强化科技赋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在此背景下,2003年版标准已难以适应新的时代特征、游客需求和景区发展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功能定位不够清晰、核心产品不够强化、等级区分效果不够明显、标准引领作用弱化等问题,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特征和旅游发展要求,强化标准的技术引领性和规范指导性,提高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要,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有关单位对标准进行了修订。经过积极推进和行业集思广益,形成了新《标准》文本。今年8月,新《标准》已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新《标准》的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新《标准》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响应新时代要求和市场需求,加快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景区提升发展水平。积极引导旅游景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游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旅游景区的管理、服务和运营水平,推动旅游景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智慧应用、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增强旅游景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有利于文化和旅游部门规范景区管理。新《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旅游景区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等各项底线要求与管理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工作力度。同时,新《标准》对各等级景区进一步强化了区分度,也有利于引导调整旅游景区数量结构和等级结构,促进行业优化发展格局。
三是有利于旅游景区发挥核心带动作用,提高综合贡献度。旅游景区是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吸引要素,既是旅游产品供给主体,又是旅游消费基地;既有自然空间和历史遗迹,又有当代生活场景;既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我们希望,新《标准》的出台,能够进一步撬动发挥旅游景区综合辐射作用和集聚带动效应,推动景区释放平台和窗口效果,强化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消费升级、带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升生活品质、构筑精神家园、展示中国(地区)形象、增进文明互鉴等各方面的作用,积极助力地区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记者:请介绍一下新《标准》修订的主要思路。
答:新《标准》的修订思路,可归纳为“注重三个引导”“明确三条要求”和“坚持四项原则”。
(一)注重三个引导。一是引导旅游景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与资源观,采取科学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式。二是引导旅游景区适应功能转变,旅游景区经历了从早期的外事窗口到主动融入市场,当前已经进入强化安全责任和综合功能阶段。三是引导旅游景区关注市场需求,从过去单纯追求“人多热闹”到现在重视现代服务观与产品观,追求供需适配、体验丰富、品质提升、消费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旅游景区要走出舒适圈,积极适应这些新要求和新期待。
(二)明确三条要求。一是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原标准执行多年,市场认可度好,普及率高。新《标准》传承了2003版标准的成功经验,保留其合理内容,延续了其基本框架和形式,最大程度保持标准及A级景区创建工作的连续性。同时,结合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需求,新增了“文旅融合”和“智慧旅游”等内容,持续完善标准内容。二是坚持质量与效用相统一。以引领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质量优先,体现高等级景区尤其是5A级景区的标杆性。既明确了旅游景区的功能定位和景区建设的基本要素,又合理设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9大项目,明确了不同等级旅游景区的建设内容和具体要求,从而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与实施效用。三是坚持共性与个性相协调。新《标准》围绕旅游景区的共性特征强化了前提条件,同时兼顾了不同等级旅游景区的个性差异,构建科学规范、内容匹配、互补协调的内容体系,使标准的修订成果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坚持四项原则。一是适应时代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新时代旅游消费需求升级的变化趋势,引导旅游景区及相关服务向品质化、特色化、智慧化和高效化方向提升发展。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新《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工作导则》开展修订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尊重发展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景区实际,尊重标准基础,对标准进行科学修订和合理优化,保证新《标准》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三是普遍适用原则。标准要符合我国国情,适应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不同地域的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和发展需要,既要充分考虑“旅游+”和“+旅游”背景下旅游景区类型日趋多样化的趋势,适度超前和鼓励景区创新发展,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全国各地旅游景区发展的不平衡性,避免不切实际地设置过高条件和要求,使新《标准》具有很强的普适性。四是操作可行原则。尽量避免评价内容过于繁杂、评分指标过于繁多;注重用市场的眼光来评价旅游景区,用游客的需求来设置评价指标;尽量减少主观性指标,减少评分的主观随意性,增强标准的可验证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与2003年版标准相比,此次修订的《标准》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与2003年版标准相比,新《标准》将文件名称更改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更改了“旅游景区”的术语和定义,强调了旅游景区应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同时,增加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前提条件,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文明旅游、厉行节约与高质量发展等新要求。增加了“文旅融合”和“智慧旅游”等项目要求。对具体内容也进行了一些优化调整,例如,将原“游览”项目细化为“游览设施”和“游览服务”两部分,增加了支付便利服务内容;将“邮电服务”调整纳入“游览服务”和“智慧旅游”;将“旅游购物”纳入“游览服务”;在“旅游安全”中增加了高峰期游客流量控制等要求。
记者:新《标准》为什么要增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前提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新《标准》增加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客观反映旅游景区的共性特征,强化各等级旅游景区均需遵守的基本准则和共同要求。前提条件共5项,包括可持续和绿色发展的基本准则,提供高质量的设施与体验以满足人民群众出游需要的根本目标,诚信经营、引导文明旅游和绿色消费的经营导向,安全开放等合法开放前提,持续良性运营的信誉保障,各旅游景区必须全部符合等级划分的前提条件,方可进行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认定。
记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依据是什么?各等级景区的主要区分标准是什么?
答:新《标准》延续2003年版标准的等级划分内容,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仍然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或5A)、AAAA(或4A)、AAA(或3A)、AA(或2A)、A(或1A)级旅游景区。
但等级划分依据做了明显的调整,新《标准》要求在符合等级划分前提条件的基础上,以旅游景区的资源价值、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文旅融合、智慧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9个项目作为具体划分条件。
一是资源价值,分为旅游资源吸引力和旅游市场影响力两方面。
二是旅游交通,提出了外部交通、交通标志与停车(船)服务两方面的条件。
三是游览设施,提出了游客中心、导览系统、游览线路与游览交通工具、卫生与休息设施四个方面的条件。
四是游览服务,提出了解说系统、讲解人员、购物服务、餐饮服务、便利服务五个方面的条件。
五是旅游安全,提出了安全制度、安全设施与标志、安全提示与教育、安全救援与应急处置四个方面的条件。
六是文旅融合,提出了文化主题、文化利用、文化传播三个方面的条件。
七是智慧旅游,提出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营销三个方面的条件。
八是资源与环境保护,提出了环境质量、环境卫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四个方面的条件。
九是综合管理,提出了管理机构与制度、员工管理、营销管理、服务质量质监管理、社会效益五个方面的条件。
新《标准》进一步强化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差异特征和关注重点,1A级景区强化旅游安全与环境卫生、2A级景区强化旅游设施与便利服务,3A级景区强化游览服务与舒适体验、4A级景区强化完善体系(要素)与优质服务,5A级景区强化文化特色和智慧旅游,进一步增强了旅游景区不同质量等级的区分度和等级划分的有效性。
记者:新《标准》强化了哪些导向?
答:新《标准》主要体现了“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前提条件,作为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总体导向、前置条件和基本要求。
二是强化游览服务,强调以自然、文化或其他旅游吸引物资源为依托,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突出资源(景观)价值,强调游览设施与解说服务,以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旅游功能区。
三是强化文旅融合,提出了旅游景区的文化主题、文化利用和文化传播等要求,进一步凸显旅游景区文化个性,扩大旅游景区文化传播影响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四是强化旅游安全,增加了游客容量管理、高峰期游客流量控制等内容,强化了旅游安全管理、安全救援与应急处置等要求。
五是强化智慧旅游,针对信息化时代的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消费需求,增加了旅游景区智慧服务、管理与营销等建设内容和要求。
记者:文化和旅游部下一步对实施新《标准》有哪些打算?
答: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下一步,为实施好新《标准》,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标准》的出台为契机,加大标准宣传力度,指导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标准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标准的宣传推广效果。
二是加强标准实施组织领导,编制标准实施细则,有效发挥旅游景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主体作用,落实标准实施工作要求,推动标准实施与质量评价协同发展。
三是强化标准实施监督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提高标准实施效果,推动旅游景区更加规范、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地发展。